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度区级救灾物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9 16:17:40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征选1家代理服务机构,为《2025年度区级救灾物资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相关符合条件的代理服务机构参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三)代理服务机构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四)代理服务机构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机关或单位组织的应急救灾类采购代理服务经验。

  (一)中选代理服务机构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规定〔2011〕534号的“货物”类,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中选代理服务机构具体工作内容包含:1.接收采购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采购文件;2.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发布采购、更正、延期、成交公告;3.接收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4.按照规定抽取评标专家;5.协助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组织开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7.处理投标人的质疑、投诉;8.对采购人各项采购相关内容保密;9.其他采购人需要采购代理协助办理的事项。

  (二)有2家或2家以上应选机构提交完整资料后,由我方组织实施评审会议,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代理服务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如有综合得分相同者,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比选后,如放弃或不愿承接本项目代理服务的,应自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我方将采用顺位递补的方式确定代理服务机构或重新组织选取。

  (四)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机构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以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右上角搜索栏中输入服务机构全称,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监管信息”中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公告”的查询截图);

  (五)企业简介、项目团队简介、同类业绩及服务评价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

  (七)应选供应商须在2025年8月25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方(邮箱地址: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选取代理《2025年度区级救灾物资项目》+(公司名称)提交加盖公章的应选资料一份。

  注:所有报名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并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

  (八)本次公开选取活动仅限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提交资料,以实际发出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发出将视为无效(应选供应商如在电子邮件发生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邮件发送失败或我方延时收到,由报名人自行负责)。

  (一)中选结果将采用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恕不另行通知。对于未中选的代理机构,不给予任何费用或补偿;

  温馨提示:为达到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火狐、谷歌浏览器,或者IE9.0以上、360浏览器7.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