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就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3组团报告厅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